各院(系):
为保证学校与贷款毕业生联系渠道畅通,规避国家助学贷款资金风险,确保我校此项工作的持续健康开展,现对2007、2008、2009、2010届贷款毕业生跟系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核实毕业确认表中的学生联系方式
12月20日前各院(系)根据贷款毕业生签订的毕业确认表,认真核实贷款学生毕业后的联系方式,包括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工作单位等,同时填写《郑州航院贷款学生毕业确认表核实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一)。
二、建立贷款毕业生联系制度踪联系
1、11月11日各系提醒未还清贷款的银行利率为6.14%,欠款的毕业生把应该支付的利息足额存入农行卡里(多存入10%的金额),同时填写《郑州航院贷款毕业生跟踪联系登记表》(见附件二)
2、各院(系)与未还清贷款的毕业生联系时,必须是有效联系,要求联系到每一个未还清贷款的毕业生。各院(系)也可根据本系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院(系)的贷款毕业生跟踪联系办法,认真做好贷款毕业生的跟踪联系工作。
3、继续加强和完善定期与未还清贷款的毕业生联系制度,有效利用各种通讯方式(QQ、飞信、E-mail等)与未还清贷款的毕业生进行沟通和联系,及时提醒,询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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