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温暖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18]22号,详见附件1)文件精神,落实好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寒假,各学院应在寒假期间做好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温暖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尽快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返乡困难,适当提供路费资助。各学院应将资助信息登记留存,包括学生姓名、学号、家庭住址、资助金额等,并告知学生保留往返车票等票据。
二、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保障好留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过年。
三、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慰问工作。
1.走访慰问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深入了解受访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受助需求,做好家访信息的记录和整理。
2.向借款毕业生送达或邮寄《国家开发银行逾期助学贷款催收通知书》(见附件2),尤其是对于贷款逾期超过90天的借款毕业生。
各学院可从国家助学贷款系统“贷后管理/本息回收/催款管理”模块导出《国家开发银行逾期助学贷款催收通知书》一式两份,毕业生一份、学校留存一份;毕业生需在《催收通知书》下方的空白处声明本人已收到,并签名确认。
四、按照《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81号)要求,引导和组织学生返乡宣传学生资助政策。
五、相关工作材料报送要求
1.相关事宜应留存照片或视频等现场资料,做好典型事例的整理归档工作;
2.2018年2月26日前,将各类活动的资料汇总整理后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568921573@qq.com,联系人:张艳丽、牛志杰。
其他未尽事宜可查看附件《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温暖工作的通知》。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温暖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18]22号)
2.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催款通知书
学 生 处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