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2014〕27号
关于对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设情况通报
各院(系、部):
新的学期已经开始后,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宿舍的环境育人功能,培养大学生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改善宿舍卫生状况,创造良好的宿舍生活环境。学校要求各院(系、部)于9月14日前对本单位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在此次集中检查中,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经贸学院、信息科学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电子通信工程系、艺术设计学院等(院)系均有组织、有计划的对本单位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
二、对在本次检查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宿舍提出通报表扬,宿舍名单如下:
会计学院:2号公寓110、111、123、203、207宿舍、9号公寓110、123、303、317、331、417、417、421、427、428、432、434、633宿舍、16号公寓308、316、317、321、323宿舍、24号公寓119、121、202、219、315、316、322、414、419宿舍;
工商管理学院:2号公寓325宿舍、3号公寓109、113宿舍、4号公寓106、113、121宿舍、7号公寓113、131、203宿舍、8号公寓309、326、420宿舍、11号公寓118、131、207、207、213、231宿舍、15号公寓106、107、120、121、216宿舍、18号公寓204、211、306、308、320宿舍;
信息科学学院:4号公寓629宿舍、8号公寓402宿舍、14号公寓430宿舍、25号公寓325、423、424宿舍、9号公寓511宿舍;
机电工程学院:6号公寓611宿舍、14号公寓207、212宿舍、16号公寓409宿舍、19号公寓307宿舍;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3号公寓315、316、320、321、322、323、329、333、334宿舍、15号公寓401、405、415、418宿舍、19号公寓417、419、421、423、428、431、522、527、528、529宿舍、20号公寓308、311、323宿舍、22号公寓612、626、630宿舍、25号公寓202、203、204、206、207、209、219、306宿舍;
艺术设计学院:5号公寓206、207、213、216、217、218、219、313、318宿舍、6号公寓507、512、519、520、521、522、523、524、525、625、626、627、628、630宿舍;
三、对在本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1、个别宿舍和同学缺乏文明礼貌,精神面貌差;
2、宿舍安全用电意识差,存在私拉电源线、使用违章电器、无人充电、长明灯等现象;
3、宿舍内物品摆放杂乱、通风差有异味、个别宿舍烟味重烟头满地、床铺不整理、垃圾没有及时清理、墙壁脏乱;
4、贵重物品随意摆放、缺乏安全意识;
5、在宿舍楼道内堆放杂物、乱扔垃圾。
四、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各院(系)要常抓不懈,强化广大学生安全意识,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培养大学生良好生活习惯,改善宿舍卫生状况,创造良好宿舍环境。
二Ο一四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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