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4-2015学年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设
“文明宿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院(系、部):
2014-2015学年,各院(系、部)高度重视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深入开展争创“文明宿舍”、争当“先进个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将推荐2014-2015学年“文明宿舍”和“先进个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部)按照2012、2013、2014级宿舍总数量的5%比例择优推荐文明宿舍,指标不按年级分配;
二、各院(系、部)在所推荐的每个文明宿舍中推荐一名“先进个人”;
三、各院(系、部)推荐2-3名在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
四、各院(系、部)需将推荐汇总名单加盖党总支公章后连同电子版(word格式)上报学生管理科(办公楼B座219房间),截止时间2015年7月9日;
五、学生处将对所推荐的宿舍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文明宿舍条件的,将取消其文明宿舍及文明个人资格。
二Ο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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