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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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管理,使我校勤工助学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根据《郑州航院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校将对2011—2012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进行公开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要求:
1、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的面试工作,面试时间、地点、岗位数量及要求已在学生处网站公布。
2、招聘对象为我校在册的东区本、专科 困难生
二、招聘程序:
1、应聘学生到学生处网站下载并填写《郑州航院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申请表》(一式三份),交所在院(系)审核盖章后,持该表到用人单位面试。
2、用人单位当场面试,对拟录用学生,收取其一式三份申请表,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审核。
3、拟录用学生名单在学生处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组织学生报到上岗。
三、有关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及时传达到相关学生,并严格审核《申请表》,不符合条件者一律不予盖章推荐。
2、本次招聘本着“扶困、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各用工部门应优先考虑。
3、参加面试的学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做到文明、有序、安全。
4、南校区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由院系推荐上岗。一年级新生入学后,由于未进行贫困生资格认定,原则上不参加本学年勤工助学活动;特别困难者,出具生源地贫困证明,经院系审核后,学校统一安排。
5、如有补充通知,请登录学生处网站查看,不再书面通知。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