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根据学校富士康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现就富士康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时间
请各相关院系按照有关制度规定的程序做好评奖工作,并于2011年10月25日前完成初评,10月26日至28日对初评结果在本院系进行公示,10月29日将初评的相关材料送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二、评定原则:请相关院系根据《郑州航院富士康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及院系系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奖工作。
三、评定要求:对于各相关院系评定出的富士康奖学金获奖学生统计表,请各院系领导审核签字后以书面形式报送学生处,同时将excel文挡、word文档发送至xsglk@zzia.edu.cn.
附:1、郑州航院2010-2011学年富士康奖学金评定指标
2.《2010-2011学年富士康奖学金获奖学生统计表(excel)》格式
3.《2010~2011学年富士康奖学金获奖学生统计表(word)》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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