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2017〕33号
关于评定2016-2017学年
“先进班集体”及“先进班集体标兵”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郑州航院“先进班集体”评比与奖励办法》、《郑州航院“先进班集体标兵”评比与奖励办法》我校2016-2017学年“先进班集体”及“先进班集体标兵”评定工作即将开始,现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到班级,按照《郑州航院“先进班集体”评比与奖励办法》、《郑州航院“先进班集体标兵”评比与奖励办法》相关规定,认真审查,严把质量关;
2、符合条件的班级要积极申请,做好班级创建工作总结,填写《先进班集体(标兵)申请表》(可打印),参评校级先进班集体标兵的班级需提供不少于3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
3、各学院“先进班集体”及“先进班集体标兵”推荐结果应在各学院宣传事务栏、网页上同时公示5天以上;
4、推荐结果(Word格式)、班级《先进班集体(标兵)申
请表》及公示网页打印件等材料由各学院加盖行政公章后,于9月20日前报送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综合楼234房间);
5、《先进班集体(标兵)申请表》可在学生处网页中下载。
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结果进行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学校进行表彰。
2017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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