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其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形成优良的班风、学风、校风,充分发挥先进集体的示范带头作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取得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班级,预科生参照执行。
一、奖励种类
1、优良学风班。
2、课外体育锻炼达标班。
3、先进班集体。
4、先进班集体标兵。
二、评比程序
1、校先进集体每学年评比一次,每年9-10月份进行,全校除大一年级外的学生班级均可参加评比。
2、各学生班级应成立申报小组,根据评比条件逐项自评,写出班级工作总结,报学院审核。各学院应当成立评定小组,对申报的班级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公示后上报学生处。
3、学生处负责奖励评审工作,对学院的推荐结果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经公示无异议报学校批准。
4、学校表彰。
三、校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一)优良学风班
1、有较强的凝聚力。班级有创优计划及实施措施,个人有努力目标及行动。
2、有明确的学习目的,端正的学习态度,严明的学习纪律。认真对待每一个学习环节,基本做到“五无”、“三按时”,即上课无迟到早退、无旷课、无扰乱课堂秩序行为、无抄袭作业、无考试作弊;按时到校报到注册,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学习任务,按时参加考试和补考。
3、班级未出现考试违纪现象,无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无因学业达不到基本要求被退学学生。
4、有课外学习和科技小组。低年级成立课外学习小组,互帮互学,效果明显;高年级成立课外科技小组,在促进学生专业技能的提高或本专业课题的研究上有一定成绩。经常开展各种有利于学风建设的活动。
5、获得奖学金的比率高,各类学科竞赛参与率高,取得优异成绩。
6、参加各类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专业等级考试的通过率和优秀率高。
7、校优良学风班申报比例不超过本院学生班级总数的25%。
(二)学生课外体育锻炼达标班
1、符合《郑州航院学生课外体育锻炼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2、学年内,全班课外体育锻炼出勤达到标准,且个人成绩6分(不含6分)以下者不超过10%。
3、考勤中无舞弊行为的。
(三)先进班集体
1、全班同学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集体活动;班级同学积极要求进步,政治觉悟高;诚实守信,团结友爱,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有较高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养。
2、班委、团支部团结合作、工作能力强,威信高,能按时完成上级组织安排的工作;班级制度健全,班级“活动手册”记录准确、完整;班干部能以身作则,班级工作公正、公平、透明度高;班级内部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凝聚力强。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上课认真听讲,出勤率高,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作业。学习风气浓厚,学习成绩优良。一年级按时出早操,一、二年级晚自习出勤率高。
4、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宿舍布置整洁、文明、高雅,积极创建文明宿舍,在争创“文明宿舍”活动中成绩显著,本学年受学校表彰的文明宿舍不少于1个。
5、能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勇于同不良倾向做斗争。全学年无学生受纪律处分;受校、院(系、部)通报批评者不多于5人次;受通报批评的宿舍不多于2次。
6、获得“优良学风班”称号。
7、获得“课外体育锻炼达标班”称号。
8、 申报校先进班集体的比例不得超过本院学生班级总数的10%。
(四)先进班集体标兵
1、具备校“先进班集体”条件。
2、全学年全班学生必修课与限定选修课课程不及格人门次率控制在:一年级≤6%、二年级≤4%、三年级≤2%。
3、全学年全班学生无一人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
4、在宿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成绩显著,全学年无受通报批评的宿舍,受学校表彰的“文明宿舍”不少于2个。
5、校先进班集体标兵申报的比例不得超过本院学生班级总数5%。
四、表彰与奖励
1、对先进集体的奖励坚持以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2、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保留一个学年。在该学年内,班级的学生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为优秀学生干部。
3、向上级机关推荐表彰的先进集体在校级先进集体中产生。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郑州航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10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