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报送2024年度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信息的通知》和《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应往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校学生(含专升本新生)。

二、材料提交

1.应往届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申请国家教育资助需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入伍通知书、身份证及本人(或父母)持有的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卡复印件,申请补偿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

2.退役复学和退役入学(即高中阶段退役后考入我校)的学生申请国家教育资助需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退役证书、身份证及本人(或父母)持有的中国建设银行卡或中国工商银行卡复印件。

3.退役复学和退役入学(含专升本新生)的学生,申请办理兵役助学金,需提交《20XX—20XX学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退役证书、身份证及本人(或父母)持有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复印件。根据工作安排,本次统计包括2024-2025学年秋季、春季两个学期;依据国家政策,荣获国家助学金的在校退役学生不能再次申请兵役助学金。

三、注意事项

1.所有申请国家教育资助服兵役学生(申请办理兵役助学金除外)均需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填写、打印相应表格;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据高执行。

2.申请材料需学生本人签字,以便确认信息真实性。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在校生应征入伍后,国家助学贷款停止发放;发放补偿资金时应当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4.各学院要严格排查并通知到每位相关学生,将各类服兵役学生情况统计完备后填写相应表格(见附件2、附件3)。

5.今年我校所有申请人的以下材料(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银行卡、身份证)请以扫描件或者照片的形式放进以学院-姓名-学号为名的文件夹提交(包括往年和新增,一人一档)。

6.各学院填写学生资助信息明白卡(一人一档,见附件4)随电子版材料一起提交。

请各学院于10月20日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资助科信箱zxdkzx@zua.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合楼219房间),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车运景 刘佳琦

联系电话:61912586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