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2021〕3号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管理,防范贷款风险,促进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健康开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教办资助〔2021〕9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确认的办理
即日起,各学院要有序组织、指导贷款毕业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办理相关手续,要求学生养成定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习惯。在疫情期间,各学院要通过电话、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对贷款毕业生进行逐人联络,确保能和贷款毕业生保持有效沟通,及时联系要求未提交毕业确认申请的贷款毕业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做好本院的毕业确认信息审核工作,确保每位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按要求完成。具体流程如下:
(一)查找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由各学院经办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在“贷后管理”菜单“毕业确认”功能模块中导出“2021年未申请毕业确认的学生名单”,并提醒学生及时办理毕业确认。
生源国家助学贷款: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在“查询统计”菜单“学生信息查询”功能模块中导出“2021年未申请毕业确认的学生名单”,转发给各学院提醒学生及时办理毕业确认。
(二)借款学生申请毕业确认
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三)变更信息确认
学生前往校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变更信息确认工作。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在“高校服务”菜单“毕业确认”功能模块中找到已经进行“毕业确认”申请的学生名单(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由各学院经办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在“贷后管理”菜单“毕业确认”功能模块中完成相关操作)。如“学生状态”显示“已变更”,点击左下角“变更确认”,再次与学生核对个人信息是否更新为最新,如为最新,点击“同意”,完成信息变更确认;如“学生状态”显示“正常”,表明借款学生没有在系统里更新个人信息,请与学生确认是否确实没有需要更新的个人信息,如有变化,退回更新后重新提交;如已更新,点击“同意”,完成信息变更确认。
(四)毕业确认审核
高校助学贷款由各学院经办人在高校贷款管理系统内完成毕业确认审核(贷后管理-毕业确认审核),生源地助学贷款由校资助管理中心在生源地贷款系统内完成毕业确认审核。此项工作要求4月30日前完成。
贷款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下载打印填写毕业生确认表(包括签字和按手印)一式3份,校资助管理中心、学院和学生本人留存纸质版毕业确认表各1份,此项工作要求5月14日前完成。
二、高校助学贷款错误信息修改
各学院要认真核对贷款毕业生的每一笔合同信息,在核对过程中如发现错误信息应一并提交修改,避免出现几笔合同中只修改一笔错误信息的情况(留级、休学、展期学生除外)。如有学生姓名、身份证号、贴息截止日或合同到期日有错误的,填写《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姓名、身份证、贴息截止日或合同到期日错误数据信息更正申请表》(见附件),各学院于5月14日前报校资助管理中心。
请各学院严格按上述时间规定报送相关材料(文件标注学院名称,发送至zxdkzx@zua.edu.cn),报送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提前还款
各学院应鼓励贷款毕业生提前还清贷款。每个未结清贷款的毕业学生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或由学院经办人通过助学贷款系统为贷款毕业生提出提前还款申请。建议学生使用主动还款功能(登陆支付宝-应用中心-公益教育-助学贷款还款)和支付宝生活号手机还款。
贷款毕业生随时可以申请提前还款。贷款管理系统将根据学生提前还款的申请时间自动确定相应结息日,并计算应收本息。利息计算办法如下:上月16日—当月15日申请提前还款的,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学生应于当月20日前在贷款账户中预存足够资金等待系统自动扣划(也可利用主动还款功能还款);当月16日后申请提前还款的,利息计算至下月20日。每年11月银行要进行年度利息结算不能提前还款。
四、还款计划变更和就学信息变更(贷款展期)的办理
继续攻读学位的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生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出展期申请,打印《展期变更单》。5月29日前到校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和就学信息变更,领取《展期申请表》或到学生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考入学校公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或研究生处公章),然后同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要复印正反面)等材料一式两份以快递形式寄至校资助管理中心(注明“展期”字样),校资助管理中心受理展期申请的截止时间为学生毕业当年的9月20日。
继续攻读学位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于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和就学信息变更手续,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前往贷款申请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毕业确认工作是确保贷款毕业生毕业后联系畅通的重要保障,是有效开展贷后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确认工作,务必覆盖所有毕业离校贷款毕业生。
2.加强宣传,务求实效。全面开展贷款毕业生诚信和金融知识教育,知悉还款流程,避免学生因国家助学贷款逾期对未来工作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如有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校资助中心联系。
联系人:车运景 0371-61912586 13613814900
附件:学院助学贷款学生姓名、身份证、贴息截止日或合同到期日错误数据信更正申请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