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先进集体表彰奖励办法(修订)》(校学字〔2017〕39号)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我校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班级(大一年级除外)。

二、评选要求

(一)各学院应依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先进集体表彰奖励办法(修订)》(校学字〔2017〕39号)和本学院评定细则进行初评和推荐,推荐比例不超过本院学生班级总数的10%。

(二)评选班级获得“优良学风班”称号后(以学生处官网公示信息为准)才可参评“先进班集体”,具备“先进班集体”条件才可参评“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结果比例不超过本院学生班级总数5%。

(三)各学院依据评定条件认真组织评定。各学院推荐初评名单应在本学院宣传事务栏、网页上同时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公告咨询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及时处理学生异议。

(四)学生处将对各学院的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条件的集体将取消评奖资格并收回评奖指标。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

1.优良学风班材料报送:2021年10月23日

2.先进班集体(含标兵)材料报送:2021年11月5日

(二)报送材料

1.《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优良学风班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1份;

2.《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1份,电子版发送至学生管理科邮箱;

3.《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先进班集体申请表》(附件3)、《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先进班集体标兵申请表》(附件4)各1份;

4.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1份,电子版发送至学生管理科邮箱;

5.学院公示网页等的公告材料打印件1份;

6.本学院评选细则纸质版1份。

学生填报申请表时,不得删减、更改原表格内容和格式,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所有纸质版材料均须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三)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点:学生管理科(综合楼219室)

人:张艳丽  王昊坤

联系电话:61912588

   箱:xsglk@zua.edu.cn

 

 

附件:1.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优良学风班申请表

2.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汇总表

3.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先进班集体申请表

4.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先进班集体标兵申请表

5.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汇总表

 

                                                                       学生处

                                                            2021年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