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学〔2021〕143号) 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 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学校学生工作品牌。
2.学校管理服务学生的工作人员。
二、奖项设置
1.“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1项。
2.“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1名。
三、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
四、评选程序
1.学院(部门)初选、推荐
各有关单位参照附件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初选工作。5月23日之前,根据实际情况自愿推荐1项学生工作品牌和1名优秀学生工作者,并将申报表及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科(联系人:王玺,周靖方61912587;邮箱:szk@zua.edu.cn),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弃权。
2.学校遴选、推荐
学校届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综合考评,遴选1项学生工作品牌和1名优秀学生工作者人选参加河南省第五届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评选活动。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人员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我校校情和各学院特色,制定详实的奖项评审材料,确保推荐的项目(人选)具有真实性、代表性和示范性,严禁弄虚作假。
2.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以评选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先进典型,激发释放我校学生工作活力,展示学生工作优良形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促进我校学生工作实现新的跨越、再上新的台阶。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的通知
2.河南省“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申报表
3.河南省“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申报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