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配合做好我校2021届毕业生的毕业确认工作,依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校学字〔2018〕75号)相关规定,现对2021届毕业生违纪处分解除工作进行集中办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解除对象
在校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现处分期满、尚未解除处分的2021届毕业生。
二、解除条件
须满足《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校学字〔2018〕75号)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三十五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三、解除流程
1、学生本人填写并提交《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解除违纪处分申请表》(附件1),后附符合违纪处分解除条件的实证材料;
2、学生所在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学生提交的解除违纪处分实证材料进行审核,依据审核结果填写《2021届毕业生解除违纪处分信息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3、学院将学生解除违纪处分申请表、实证材料、汇总表等材料转换为电子版(PDF格式),一人一档,文件以“学院+学号+姓名”命名。
4、2021年4月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2021届毕业生解除违纪处分信息汇总表》及学生申请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综合楼219房间),同时将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邮箱:xsglk@zua.edu.cn,文件以“学院+2021届毕业生违纪处分解除申请材料”命名。
5、学生处将集中审核学院提交的各项材料,按程序报学校审批、发文后,将结果反馈至各学院。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召开党政联席会,确保学生管理与教学管理信息的及时有效联通,共同推进相关工作。
2、各学院应认真核查在校期间因违反考试纪律受到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2021届本专科毕业生,联系和督促学生本人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要求,避免因违纪处分影响其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查。
3、各学院应依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校学字〔2018〕75号)相关规定,严格审核学生提交的违纪处分解除申请材料。
学 生 处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