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对2020—2021学年在岗政治辅导员助理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共青团员;

 (2)德智体全面发展、2020-2021学年成绩无挂科现象;

 (3)严于律己,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且能秉公办事,在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4)无违反学校纪律、国家法律法规现象。

  二、评优比例

   各学院按照本单位政治辅导员助理总人数的20%来进行推优,有小数的请按照四舍五入办法执行。

  三、评选材料

   《辅导员助理考核表》见附件,并同推优名单及先进事迹支撑材料于11月10日前报送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科(综合楼219)。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