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0年12月20日,我校有1,090名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自付本息需要回收,涉及合同7,470笔,涉及本息总额3,476,714.41元。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自付本息回收工作的通知》(教办资助〔2020〕276号)要求,为促进我校助学贷款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促进助学贷款业务可持续发展,现将我校2020年度国家助学贷款自付本息回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回收先进工作方法征集
在2019年国家助学贷款自付本息回收和20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到期贷款回收过程中,部分学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请各学院总结先进工作经验,并于12月4日14:30前将纸制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助中心),资助中心将择优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推荐,并向全校推广。
二、国家助学贷款自付本息回收工作方案制定
各学院要实现自付本息回收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确保充足投入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当年本息回收预测情况制定自付本息回收方案,于12月18日报资助中心备案;要提前着手,抓住关键时点,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记录工作痕迹,注重贷后管理档案的归集和留存。
三、贷款毕业生自付本息跟踪联系
(一)从贷款系统查找2020年度应支付贷款利息和本金逾期学生名单的方法
贷后管理——本息回收——批量扣款——查看贷款毕业生名单
(二)12月3日-12月20日,各学院提醒未还清贷款的毕业生把逾期本金和应该支付的利息(贷款学生从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本年度应支付利息)存入支付宝贷款专用账户(建议使用支付宝主动还款功能),同时填写《郑州航院贷款毕业生跟踪联系登记表》(见附件1)。
12月31日前,各学院将加盖学院公章的《郑州航院贷款毕业生跟踪联系登记表》报送至资助中心学生资助科。
(三)12月20日前各学院通过贷款管理系统(学生管理-联系记录)将联系毕业生情况进行登记,尤其是本息逾期的学生更要做好贷款管理系统联系登记工作。同时各学院要继续加强和完善与逾期未还款的毕业生定期联系制度,有效利用各种通讯方式与逾期未还款的毕业生进行沟通和联系,及时提醒,询问情况。
各学院与未还清贷款的毕业生联系时,必须是有效联系,要求联系到每一个未还清贷款的毕业生。各学院也可根据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学院的贷款毕业生跟踪联系办法,认真做好贷款毕业生的跟踪联系工作。
(四)按需还款(息)学生人数,以20元/人标准核定通讯费,用于联系需还款(息)学生。各学院通讯费从本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经费(《关于拨付2020年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经费的通知》学工〔2020〕17号)中支出。
(五)资助中心将对各学院贷款毕业生跟踪联系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并重点对本息逾期的学生进行跟踪联系,确保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诚信宣传教育
各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诚信教育宣传力度,加强诚信教育和金融知识教育,培养学生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契约精神;要重点宣传还款事项、违约对个人征信影响,提高借款学生、家长的责任意识、感恩意识、守信意识。
五、国家助学贷款自付本息还款提醒信息推送
(一)自付本息还款提醒信息推送范围
2020年12月20日需要自付本息的学生。(含往年逾期)
(二)自付本息还款提醒信息推送内容模板
各学院查找需推送信息的学生手机号码,填写《XX学院国家助学贷款自付本息还款提醒信息推送内容》(附件2)。12月4日14:30前,将电子版发送邮箱:zxdkzx@zua.edu.cn
(三) 自付本息还款提醒信息推送方式
学生资助科将汇总全校自付本息还款提醒信息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统一进行一次短信推送。
六、确保信息安全
各学院在本息回收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学生和家长的个人信息,发送各类信息不得包含身份证号码、支付宝账号等敏感信息,并隐去姓名中间内容。本地使用的数据即用即删。档案材料按规定存放在安全场所。防范和杜绝无意识泄露,对于泄露个人隐私信息特别是有意贩卖借款人个人信息的,按国家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