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目前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了配合毕业生的毕业确认工作,结合当前线上和线下办公实际,依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校学字[2018]75号)相关规定,现对2020届毕业生的违纪处分申请解除工作进行集中办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学生本人填写并提交《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解除违纪处分申请表》(附件1),后附符合违纪处分解除条件的实证材料(可将实证材料拍照,拷贝粘贴在申请表附页中);
2、学生所在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学生申请解除处分的材料进行审核,依据审核结果填写《各学院2020届毕业生违纪处分到期学生申请解除处分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学院公章;
3、学院将学生解除违纪处分申请表、实证材料、汇总表、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或学院拟处理意见的书面说明等各一份转换成电子版(拍照等方式),学生的材料应一人一档(PDF格式);
4、2020年4月22日前,学院将各项材料电子版汇总发送至学生处邓思佳老师OA便签,纸质版待学生返校后报送至学生处;
5、学生处将集中审核学院提交的各项材料,并按程序报学校审批、发文后,将结果反馈至各学院。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召开党政联席会,确保学生管理与教学管理信息的及时有效联通,共同推进相关工作。
2、各学院应认真核查在校期间因违反考试纪律受到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2020届本专科毕业生,联系和督促学生本人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要求,避免因违纪处分影响其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查。
3、各学院应依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校学字[2018]75号)相关规定,严格审核学生提交的违纪处分解除申请材料。
学 生 处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