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安排,我校在校生2019年助学贷款申报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将我校助学贷款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发放范围及额度

2019年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对本科生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研究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助学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据实综合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贷款金额可以按最高额执行,保证其顺利就学。

二、加强贷款学生资格审查

国家助学贷款是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重要措施,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由我校按照现行办法认定贷款学生资格,严禁将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资助范围。

今年首次贷款学生必须于20199月底前通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未能通过认定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将不予批准。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学生申请(528日至65日)

1.在校生的续贷工作

各学院要组织有助学贷款(含生源地)续贷需求的学生,每年(续贷前)须至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并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助学贷款续贷的学生需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进行贷款申请,填写续贷声明(100字以上),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个人学习、思想等情况,提交续贷申请。各学院经办人登陆贷款管理系统(高校)进行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真实、积极向上。

2.在校生的首贷工作

首次贷款学生需写出书面申请(400字左右),由所在学院初审后,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注册后进入系统填报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网上申请要求申请人身份证姓名与学生学籍姓名保持一致,家庭信息居住地址栏填时,完整填写,按照省市县(区)街道(乡、镇)村组(楼栋门牌号)。

《申请表》中资格审查情况栏,农村加盖村委会公章,城镇加盖居委会公章,盖章时必须同时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申报材料还包括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及户口本首页和家长单页复印件等。各学院将学生的《申请表》和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留档备查。

在申请过程中,各学院务必要做好学籍比对工作,办理离校手续但保留学籍的学生(如休学、入伍等)不能申请助学贷款。

(二)贷款信息录入、初审(66日—619日)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院贷款信息录入及上报操作流程》(附件1)要求,通过贷款管理系统导入学生贷款信息,并有安排专人负责,对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班级、学号、学制、家庭住址、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等信息进行初审,逐一检查核对,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各学院初审后,通过贷款管理系统将学生贷款信息导出,要求贷款学生对个人信息进行确认并签字,以免因信息录入错误导致贷款不能正常发放。

(三)贷款信息确认、上报(620日—625日)

贷款信息录入完毕并经过学院初审后,各学院应及时联系学校资助管理中心预约复查时间,待资助中心复查通过后,由学院贷款负责人通过系统对贷款信息进行确认,并汇总上报。

四、加大力度,确保政策宣传全覆盖

各学院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册、海报等多种形式,使每一位学生知晓了解贷款政策,确保我校2019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贷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宣传、讲解助学贷款政策的主要内容有:

1.贷款合同期限。贷款合同的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3年,即4年制本科生贷款期限为17年,五年制本科生贷款期限为18年,最长不超过20年。详情参照《2019年度高校助学贷款年限汇总表》(附件2)。

2.优化贴息政策。借款学生因病等原因休学的,休学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贴息;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均可申请贷款展期和贴息。生源地相关业务(例:贷款展期)的办理应回生源地贷款处办理。

3.不能同时申请校园地和生源地贷款。各学院要认真审核借款学生的手续是否完备,对于已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借款学生,不得重复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

4.不得拒绝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各学院要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自立自强观念,通过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学院不得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开展,而拒绝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5.本金归还、利息支付及违约责任。学生在校期间(指正常学制年限)的借款利息100%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全部利息由本人全额支付,学生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毕业日期的下月1日。

目前,全国联网的个人征信系统已经正式启动,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信息均已记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成为个人信用记录的一部分,学生需要按照贷款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如不按时还款,对将来的生活、工作将产生负面影响。

希望各学院充分认识贷款申报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认真做好本年度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申报工作,充分发挥助学贷款在整个资助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均能获得助学贷款。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5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