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81号),现结合我校实际工作安排,决定在全校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组成“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队伍,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多途径、多形式广泛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
二、组织单位
主办: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承办: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三、评选对象
1.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
2.学习成绩优秀,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3.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或者参加学校勤工助学岗位并工作表现突出;
4.熟悉国家资助政策,具有较好的宣传创意或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愿意加入学生资助宣传工作。
四、评选流程
评选活动由学院推荐、学校复试、学校决赛三个阶段。
1.学院推荐
各学院自行组织初选活动,形式自定。内容应以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为主线,可以介绍身边人、身边事,也可以介绍学生资助政策,要求资助政策宣传有创意、有效果。
各学院要对推荐候选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并将推荐候选人的材料、“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登记表(详见附件)及活动文字、图片等实证资料于11月22日报送土木建筑工程学院05C403办公室,电子版请发至546162990@qq.com。活动材料将作为“优秀组织奖”评选的重要依据。
2.学校复试
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将于11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各学院选报学生参加学校复试。复试采用现场宣讲展示的方式,宣讲应当围绕国家资助政策、资助工作的宣传案例、诚信教育、金融知识等方面内容,要求联系实际、观点突出、结构合理。可以自拟题目,根据需要可以自配幻灯片,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学生资助中心负责组织对所有报名的学生进行现场评审,按照现场宣讲得分择优选拔15名学生进入学校决赛。
3.学校决赛
学校决赛采用资助宣传讲师与学生结成团队的形式,指导入选学生完成学校决赛。具体形式可以是视频、文章推送、宣讲等创新形式,内容围绕平日资助工作的身边人身边事,也可以以采访、第三人称方式讲述等形式,时间控制在五分钟以内,以最终现场得分择优聘用10名“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并颁发聘用证书,同时评选3名优秀指导老师奖。
五、资助宣传大使职责要求
评选出的学校“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导下协助完成以下工作:
1.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寒暑假,建立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讲团,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
2.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寒暑假,组织学生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帮助他们消除经济上的顾虑。
3.开展公益服务活动。高校招生录取期间,资助宣传大使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级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面向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
4.开展常态化宣传。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六、工作要求
1.学院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推荐了解资助政策、对资助工作有感情、责任感强的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2.每个学院至少推荐2名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或者受过国家资助的学生。
3.学院可以鼓励其他受助学生积极参与各项资助宣传活动,宣传成效纳入学院资助工作绩效考评。
附件:郑州航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登记表
学 生 处
2018年 11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