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这些贷款毕业生的相关管理工作,保证我校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健康地开展,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今年我校将有1479名高校助学贷款学生毕业,涉及贷款合同3694笔,贷款金额23504500.00万元,同时将有569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涉及贷款合同1512笔,贷款金额9478950.00万元。

一、加强贷款毕业生金融常识和诚信教育

各学院通过与学生交流、座谈等多种形式,了解他们的实际情况,培养学生的诚信和主动还款意识,使每一位贷款学生了解相关征信知识、金融常识和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规定,了解不按时归还国家助学贷款所带来的不良后果,形成人人讲信用的良好氛围。同时,广泛宣传开行95593客服热线,增加学生了解助学贷款各项内容的方式。

二、做好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

1.每个贷款学生(贷款已结清除外)(含生源地)都需办理毕业确认手续,学生通过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高校助学贷款由各学院经办人在高校贷款管理系统内完成毕业确认审核(贷后管理-毕业确认审核),生源地助学贷款由校资助中心在生源地贷款系统内完成毕业确认审核。

2.各学院通过贷款管理系统下载打印《毕业生确认表》3份,发至学生本人核实,姓名、身份证号、贴息截止日或合同到期日有错误的,填写《学院助学贷款学生姓名、身份证、贴息截止日或合同到期日错误数据信息更正申请表》(见附件1)。《毕业生确认表》1份学院留存,1份由学生本人留存,另1份和《学院助学贷款学生姓名、身份证、贴息截止日或合同到期日错误数据信息更正申请表》于522日前报校资助中心。

3.学生离校后各学院应根据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QQ、电子邮件等与其联系,并及时将联系结果录入到开行管理系统内(学生管理-联系记录)

三、提前还款

各学院应鼓励贷款毕业生提前还清贷款。每个未结清贷款的毕业学生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或由学院经办人通过助学贷款系统为贷款毕业生提出提前还款申请。建议学生使用主动还款功能(登陆支付宝-应用中心-公益教育-助学贷款还款)。

贷款毕业生随时可以申请提前还款。贷款管理系统将根据学生提前还款的申请时间自动确定相应结息日,并计算应收本息。利息计算办法如下:上月16日—当月15日申请提前还款的,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学生应于当月20日前在贷款账户中预存足够资金等待系统自动扣划(也可利用主动还款功能还款);当月16日后申请提前还款的,利息计算至下月20日。每年11月银行要进行年度利息结算不能提前还款。

四、贷款展期的办理

1.在毕业当年考上研究生,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可以办理贷款展期。

2.办理展期的学生须在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出展期申请,打印《展期变更单》,离校前到校资助中心领取《展期申请表》或到学生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考入学校公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或研究生处公章),然后同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要复印正反面)等材料一式两份以快递形式寄至学校资助中心(注明“展期”字样),校资助中心受理展期申请的截止时间为学生毕业当年的930日。

3.学生在109日前主动和学校联系查询展期材料是否完备,以便正常办理展期手续。如未办理好展期手续,学生仍须自付利息。错过时间的贷款学生可在下年相同时间向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当年71日至1220日期间产生的利息由本人自付。

 

附件:学院助学贷款学生姓名、身份证、贴息截止日或合同到期日错误数据信更正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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