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修订)》(校学〔2017〕50号)要求,现开展毕业生违纪处分解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解除处分的学生范围
1.截止到2018年5月30日,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违纪处分满半年(处分文件未明确处分期限)或期满(处分文件明确处分期限)的在校毕业生;
2.截止到2018年5月30日,留校察看处分期满且表现良好的在校毕业生。
二、解除处分的程序
1. 截止到2018年5月30日,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违纪处分满半年(处分文件未明确处分期限)或期满(处分文件明确处分期限)的在校毕业生自动解除处分;
2.截止到2018年5月30日,受留校察看处分期满且表现良好的在校毕业生,可申请解除处分;
3.符合自动解除处分的学生,填写《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自动解除违纪处分申请表》(附件1),上报学生所在学院,学院经审核无误,填写《申请自动解除违纪处分汇总表》(附件2),连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自动解除违纪处分申请表》,于5月30日前上报学校学生处;
4.符合解除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递交书面申请;受处分学生要深刻反思违纪行为,认真剖析违纪原因,详细汇报改正措施及处分后的现实表现。解除处分申请需手写,不少于2000字;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学生申请,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留校察看学生解除违纪处分申请表》(附件3);辅导员牵头组建班级评议小组并组织开展班级评议,辅导员担任组长,评议小组成员人数为单数,其中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5%。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评议、表决,同意解除处分的成员需超过评议小组成员总数三分之二方可上报学院;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提出是否解除处分的建议,并于5月30日前将《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留校察看学生解除违纪处分申请表》(附件3)、《申请解除留校察看违纪处分汇总表》(附件4)和学生解除处分申请书一起上报学校学生处;
5.表格中的个人信息及“本人申请”栏目均需本人亲笔书写,班级意见要填写规范,所有签名的地方均为手签,不能盖章或打印,申请表均需正反面打印;
6.学校研究下发解除处分决定。
学 生 处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