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2017〕31 号
关于评定2016-2017学年“优良学风班”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郑州航院“优良学风班”评比与奖励办法》,我校2016-2017学年“优良学风班”评定工作即将开始,现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到班级,按照《郑州航院优良学风班评比与奖励办法》相关规定,认真审查,严把质量关。
2、符合条件的班级要积极申请“优良学风班”,做好班级创建工作总结,填写《优良学风班申请表》(可打印)。
3、各学院“优良学风班”推荐结果应在各学院宣传事务栏、网页上同时公示5天以上。
4、推荐结果(Word格式)、班级《优良学风班申请表》及公示网页打印件等材料由各学院加盖行政公章后,于9月20日前报送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综合楼234房间)。
5、《优良学风班申请表》可在学生处网页中下载。
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结果进行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学校进行表彰
2017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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