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7年寒假即将来临。为保障学生平安、愉快地度过假期,现将做好假期学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学生离校前教育工作
放假前,各学院要通过适当的形式,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专题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一)教育学生在寒假期间要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范。特别是要妥善保管好个人的现金及贵重物品,与陌生人交往要保持警惕性,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教育学生要讲文明、守规则。做到遵纪守法,不参与赌博、迷信等非法活动;倡导精神文明,讲究社会公德,不做有损于社会和他人利益的事,不做不符合当代大学生行为准则的事。
(三)教育学生提高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不受各种邪教诱骗、拉拢,不参与邪教活动,保持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
(四)教育学生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传递正能量。帮助家庭做些家务,学感恩,尽孝道,丰富社会阅历,增长才干,过一个有意义的寒假。
(五)教育学生要充分认识传销活动的危害性,严防上当受骗。特别防范以招工、就业等为幌子的传销诈骗活动。谨防亲朋好友、同学等以介绍工作为名的传销活动,尤其防范通过网络手段进行传销诈骗活动。
(六)教育学生充分认识非法招工的危害性,不组织或者参与非法招工活动。非法招工的机构或个人,一般不具有劳动部门认可的资质,不与学生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学生购买相关劳动保险,其招工目的仅仅是为了谋取私利。如果一旦发生劳资纠纷、安全事故等,学生的合法权益将得不到任何的保障。
(七)教育学生做到文明上网,不信、不传网络谣言,积极抵制虚假信息,防范非法集资,警惕不良网贷。
二、做好学生返家帮扶工作
根据目前学校实际情况,为确保安全,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学生留校。各学院要尽量动员学生回家过春节。对确因经济困难无法回家的经济困难学生,各学院要适当给予路费补助,为他们顺利回家创造条件。对少数民族学生要给予特别的帮扶和关怀。
三、做好留校学生管理工作
对因故确需留校的学生,需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领导批准,并报学校团委审批后方可留校。各学院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格实行责任制,主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做好留校学生管理或提前返校学生的相关工作。学生工作人员及宿舍管理人员要经常查看留校学生的生活及安全情况。
四、做好假期勤工助学管理工作
从严掌握假期勤工助学岗位安排,假期中原则上不安排学生校内勤工助学活动。对必须使用学生勤工助学的单位,要在2016年1月3日前向学生处提交申请(书面申请报送至东校区综合楼231室牛志杰老师,电话60632586)。被批准安排勤工助学的单位,严格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要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管理,严格考勤,妥善安排住宿,确保学生安全。
五、做好应届毕业生相关工作
寒假后应届毕业生要进行毕业实习或应聘工作。各学院要在应届毕业生放假离校前,按照学校有关部门提出的要求对他们进行一次集中教育,要求他们在实习和应聘过程中注意安全,经常登录学校网站,及时了解学校相关事宜,保持电话畅通,经常与家长和所在学院保持联系。学生离校前,要统一登记联系方式。特别建议建立由辅导员主导的年级QQ群、微信群或飞信群。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假期学生工作,把做好寒假学生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在实处。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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