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紧急通知精神,现就2015年省级和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求: 请各院(系)根据《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见附件1)、《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结合本院(系)实际,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组织开展2015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推荐工作。
所有材料及表格需经院(系)党政联系会议研究、审核签字,并加盖院系行政章。
二、材料报送时间: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省级优秀毕业生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务必于2015年4月2日(周四)下午报送学生处B219,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校级优秀毕业生材料请于2015年4月10日(周五)前报送学生处。其电子文档(word文档)发送至xsglk@zzia.edu.cn。报送数据的同时,请在各院系网站及时进行公示。
三、推荐比例:各院(系)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院(系)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其中省级优秀毕业生3%)。
四、推荐程序:按《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被推荐学生需填写《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先进个人登记表》;被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还需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附件3),(统一用A4纸型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如出现错报、漏报等问题,不再补办证书。有关表格可从学生处网站下载。
五、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报送要求:被推荐为省级及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需撰写先进事迹并提供个人照片,其要求如下:
(1)标题:郑州航院2015届优秀毕业生简介。(2)事迹材料总字数约150字。(3)以第三人称分段书写,第一段:姓名,生源地,政治面貌,所学专业及所在班级,在校期间所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将要就业的工作单位等;第二段:主要先进事迹及在校期间获奖情况;第三段:个人人生信条或自己信奉的名言名句、座右铭、人生哲理等。(4)先进事迹材料,需用4号宋体A4纸打印(需加装封面)。
六、优秀毕业生个人照片报送要求:被推荐为省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需提供电子版个人免冠照片一张(2寸,大于300k,红底免冠,JPEG格式),以院系为单位于2015年4月10日(周五)前发送至xsglk@zzia.edu.cn。
附件:1.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
2. 2015年各院(系)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额
3. 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4. 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
5. 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
评选工作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奋发学习、健康成材、奉献社会,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时间及比例
1.评选范围:评选当年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
2.评选时间:每年3—5月份。
3.评选比例:按本年度各类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研究生评选比例为5%,本、专科生及中专生为3%。毕业生总人数不足20人的单位可评选一人。“3+2”毕业生由其大专毕业学校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能够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各方面表现突出。
3.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曾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6.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预选。各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名单。
2.公示。预选名单在校内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师生监督。
3.资格审查。各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在上报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数据库之前,应对初审合格的省优秀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及相关信息再次审查,一经上报,不再修改。不具备毕业资格、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将被取消评选资格。
4.上报及审批。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经公示及资格审查合格、相关信息无误的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须由学校(单位)印发正式文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5.电子数据及文本表格按照评选当年通知要求的时间准时报送,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四、待遇及表彰
被评为河南省优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装入档案。
3.河南省教育厅在该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上注明“xx年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字样。
4.参加河南省专升本考试、对口升学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5.参加各类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活动,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推荐。
6.省教育厅通过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等载体,集中宣传省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
五、加强领导,确保评选质量
评选省优秀应届毕业生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部门,由专人负责。在评选中要按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选质量。各校可根据本校实际制定评选细则。
附件2
2015年各院(系)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额
院(系)
|
毕业生人数
|
推荐省级名额
|
推荐校级名额
|
备 注
|
会计学院
|
862
|
26
|
18
|
|
工商管理学院
|
896
|
27
|
18
|
|
经贸学院
|
614
|
18
|
13
|
|
信息科学学院
|
553
|
17
|
12
|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668
|
21
|
14
|
|
机电工程学院
|
623
|
18
|
13
|
|
外语系
|
242
|
7
|
5
|
|
法律系
|
240
|
7
|
5
|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749
|
22
|
15
|
|
计算机科学与应用系
|
293
|
9
|
6
|
|
数理系
|
78
|
2
|
2
|
|
人文社会科学系
|
212
|
6
|
5
|
|
电子通信工程系
|
313
|
9
|
7
|
|
艺术系
|
436
|
13
|
9
|
|
航空工程系
|
100
|
3
|
2
|
|
国际学院
|
260
|
7
|
6
|
|
合 计
|
7139
|
212
|
150
|
|
附件3
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 年度)
学校(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
性别
|
|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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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
|
所在院(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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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层次
|
|
主
要
事
迹
|
|
主
要
事
迹
|
|
院系意见
|
学校意见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省
教
育
厅
意
见
|
年 月 日
|
|
|
|
|
|
|
|
|
|
|
注:1、“学历层次”指研究生、本科、专科、中专;
2、“主要事迹”一栏由院、系负责填写;
3、本表正反打印,一式二份,学校存档一份,装学生档案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