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风建设,营造浓厚考研氛围,进一步提高应届毕业生考研录取率,根据《郑州航院关于鼓励学生报考研究生的管理办法(修订)》中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对2013-2014学年考取研究生学生所在院()奖励学生活动经费,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对本单位2013-2014学年考取研究生的学生进行统计并填写汇总表(务必采用excel格式,见附件);

二、各院(系)需将本单位学生考取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纸)按照汇总表顺序编号装订,首页需注明单位、复印件总数并加盖公章;

三、各院(系)于1125日前将加盖院(系)公章的汇总表、汇总表电子稿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办公楼B219),电话60632588

四、学生处将对各院(系)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交校财务处;奖励经费由财务处划转至各院(系)学生活动经费专用账户,奖励经费必须按规定用于开展学生考研辅导等相关工作。

五、逾期没有上报相关材料的院(系),视作2013-2014学年没有学生考取研究生;

六、本通知由学生处学生管理科负责解释。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学生考取研究生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