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2011-2012学年,各院(系)高度重视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深入开展争创“文明宿舍”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将推荐2011-2012学年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宿舍和个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部)按照2009、2010、2011级宿舍总数量的5%比例按照择优的原则推荐文明宿舍,指标不按年级分配,(2012级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各院(系、部)在所推荐的每个文明宿舍中推荐一名文明个人;
三、各院(系、部)另推荐2-3名在宿舍精神文明建设督促与检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同学为文明个人;
四、各院(系、部)需将推荐汇总名单加盖党总支公章后连同电子版(word格式)上报学生管理科(办公楼B座219房间),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2日;
五、学生处将在11月13日至23日对所推荐的宿舍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文明宿舍条件的,将取消其文明宿舍及文明个人资格。
二Ο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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