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勤工助学酬金发放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我校将调整学生勤工助学酬金发放时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酬金由每月发放调整为2月、4月、6月、10月、12月各发放一次。各设岗单位于2月、4月、6月、10月、12月的1日至3(节假日顺延),根据学生上一阶段的劳动考勤情况,填写《勤工助学学生考勤情况报表》,经指导老师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学生管理科(行政楼B219)。

二、勤工助学酬金将于双月20日前发放。请参加勤工助学学生及时登录学生处网站查看发放通知。

三、请各设岗单位及各院系要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生,并做好勤工助学学生的考勤、指导工作,确保勤工助学工作顺利开展。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