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
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根据学校校党学[2013]2号文件《关于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我的中国梦”主题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讲主题
“我的中国梦”
二、演讲内容
演讲内容要紧紧围绕“我的中国梦”这一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学生结合中华民族灿烂辉煌的历史、百年来波澜壮阔的奋斗历程;结合新中国取得的伟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伟大实践;结合自身经历感受和人生规划,讲述自己的“中国梦”,畅想民族复兴的伟业、改革开放的大业、国家发展的愿景、人民群众及个人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立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
三、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四、比赛程序
演讲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1.初赛。4月28日前,请各院系组织学生进行“我的中国梦”主题演讲比赛初赛,在层层选拔的基础上,按名额(如下表)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校演讲比赛复赛。
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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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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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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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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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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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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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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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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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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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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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应用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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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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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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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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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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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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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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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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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科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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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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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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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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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通信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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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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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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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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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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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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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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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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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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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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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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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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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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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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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复赛(5月4日)。学校组织评委现场评分,确定15名选手参加决赛。
3.决赛(5月10日)。学校组织评委现场评分,确定获奖选手名次,学校将依据最终选手表现推荐2名学生参加河南省举办的演讲大赛。
五、有关要求
1.各院系要广泛宣传和动员学生积极参与,在此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层层遴选、优中选优的方式,推荐演讲选手,选拔优秀选手参加比赛。
2.各院系在组织活动时要对演讲内容认真把关,确保演讲者对演讲内容理解准确、演讲导向正确。演讲者要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学习、生活实际,言之有物、以情感人、以情动人,增强演讲比赛的效果和质量。
3.每位选手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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