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

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根据学校校党学[2013]2号文件《关于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我的中国梦”主题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讲主题

“我的中国梦”

二、演讲内容

演讲内容要紧紧围绕“我的中国梦”这一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学生结合中华民族灿烂辉煌的历史、百年来波澜壮阔的奋斗历程;结合新中国取得的伟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伟大实践;结合自身经历感受和人生规划,讲述自己的“中国梦”,畅想民族复兴的伟业、改革开放的大业、国家发展的愿景、人民群众及个人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立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

三、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四、比赛程序

演讲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1.初赛。428日前,请各院系组织学生进行“我的中国梦”主题演讲比赛初赛,在层层选拔的基础上,按名额(如下表)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校演讲比赛复赛。

院系

名额

院系

名额

会计学院

3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3

工商管理学院

3

计算机科学与应用系

2

经贸学院

3

数理系

1

信息科学学院

2

人文社会科学系

2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3

电子通信工程系

2

机电工程学院

3

艺术设计学院

2

外语系

2

航空工程系

1

法律系

2

国际学院

2

2.复赛(54日)。学校组织评委现场评分,确定15名选手参加决赛。

3.决赛(510日)。学校组织评委现场评分,确定获奖选手名次,学校将依据最终选手表现推荐2名学生参加河南省举办的演讲大赛

五、有关要求

1.各院系要广泛宣传和动员学生积极参与,在此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层层遴选、优中选优的方式,推荐演讲选手,选拔优秀选手参加比赛。

2.各院系在组织活动时要对演讲内容认真把关,确保演讲者对演讲内容理解准确、演讲导向正确。演讲者要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学习、生活实际,言之有物、以情感人、以情动人,增强演讲比赛的效果和质量。

3.每位选手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

〇一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