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管理,使我校勤工助学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今年我校将以公开竞聘、双向选择的形式安排学生勤工助学上岗工作。现就2012-2013学年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需设置固定或者临时勤工助学岗位的单位,由设岗的处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郑州航院勤工助学设岗申请表》(见附件),将设置岗位的性质、上岗条件、工作内容及要求、岗位人数、岗位是否设置在东校区等填写清楚,于9月7日前报送至办公楼B219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经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二、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各自勤工助学招聘,招聘时间为9月13日—14日,学生处不再组织集中招聘活动。请各单位将具体招聘信息(包括招聘时间和地点)在《郑州航院设岗申请表》上填写清楚,由学生处汇总后统一发布。
三、招聘时,各用人单位收取拟录取学生的《勤工助学申请表》(一式三份),并签字(盖章),于招聘结束后送至学生处进行贫困生资格审核。审核无误后,用人单位组织学生上岗工作。
二〇一二年九月四日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勤工助学设岗申请表
设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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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性质(固定/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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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岗单位
管 理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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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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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时间
(不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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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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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上
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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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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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工
作内容及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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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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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时间
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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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岗单位
负责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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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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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设
岗单
位的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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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设岗单位要严格执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规定;
2. 设岗单位可根据学生的劳动表现向学生处提出奖励意见,对不守纪律,敷衍了事的学生,在向学生处反映情况后,可以辞退;
3. 学生每人每周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5小时;
4. 校内单位需要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时,应按程序向学生处提出申请,擅自设岗使用学生的相关费用由单位自行解决;
5. 设岗单位要指定专人对勤工助学的学生进行考勤,每月1--3号向学生处报上月学生工作情况考勤表,以便学生处于每月中旬发放勤工助学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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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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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酬
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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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小时或天数计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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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计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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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次数、件数计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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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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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申请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学生处审批。
2、长期设岗单位需每年申请一次,由学生处根据实际情况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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