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新的学期已经开始,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宿舍的环境育人功能,培养大学生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改善宿舍卫生状况,创造良好的宿舍生活环境。请各院(系、部)加强对学生的文明教育,提高学生卫生、防病意识,要求如下:
一、请各院(系、部)于9月底前对本单位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交学生管理科(办公楼B座219房间)。
二、请各院(系、部)安排辅导员及学生政治辅导员助理负责本单位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于9月20日前将名单(姓名、班级、联系方式)报学生管理科(办公楼B座219房间)。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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