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校学字〔2018〕7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5年优秀毕业生推荐和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25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2025年度毕业生总人数的5%。具体名额分配见《2025年郑州航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责任感,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勤奋好学,品学兼优,专业课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所修课程原始成绩未出现不及格情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重老师,团结同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曾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服务乡村振兴,主动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社会公益服务活动,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
5.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6.退役复学和上半年应征入伍并基本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评选条件可适当放宽,优先评选。
7.其他相关条件由各学院审定。
四、材料报送
评选工作所有材料及表格需经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一)材料清单
(1)《郑州航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A4纸正反面打印1份);
(2)郑州航院优秀毕业生网页版公示打印件1份;
(3)《2025年郑州航院优秀毕业生信息统计表》(附件3)打印件1份。
(二)报送时间
4月10日(周四)上午12:00前,各学院将上述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综合楼219房间),《2025年郑州航院优秀毕业生信息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xsglk@zua.edu.cn。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作,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质量把关,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结合本《通知》,各学院应按规定制定本学院评选细则,按量化考核综合成绩依次排序。“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初评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公示咨询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及时处理学生异议。
3.在评选活动中,被评选为“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如毕业离校前出现结业、未取得毕业资格以及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等不适合授予“校优秀毕业生”称号相关情况的,学院须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相关审批材料,向学生处呈报取消其“校优秀毕业生”称号的书面报告,并将其证书和相关材料退回。
4.各学院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从细从严把关,扎实做好遴选推荐工作。对评选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一经发现,学生处将严肃查处。
附件:1.2025年郑州航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分配表
2.郑州航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2025年郑州航院优秀毕业生信息统计表
学生处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