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3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办学〔2023〕17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简称“省优秀毕业生”)推荐和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省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人数的2%。“省优秀毕业生”原则上从“校优秀毕业生”中择优产生,各学院具体评选名额见附件4。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责任感,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勤奋好学、品学兼优,按时修完全部学业,专业课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所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情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重老师,团结同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服务乡村振兴,主动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社会公益服务活动,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1.在校期间获得省级或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等荣誉称号;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
2.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积极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
3.创新创业意识较强,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且成绩显著;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体育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成绩荣誉或奖励的毕业生。
4.道德品质突出,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荣获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表彰的毕业生。
(三)直接推荐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在突发事件、重大事件中有突出表现或做出重大贡献并获得过表彰的,可直接推荐。
四、评选程序
(一)评选流程
1.班级推荐。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条件确定向学院推荐的人选对象。
2.学院推荐。各学院对各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核,并广泛征求辅导员、任课教师的意见,综合考察,公示不少于3天,确定向学校推荐的人选名单。
3.学校审核。学校负责全面审核各学院推荐人选的情况,依据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审定推荐名单,并公示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将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报省教育厅。
(二)报送要求
评选工作所有材料及表格需经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确认,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1.材料清单
(1)附件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纸质版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
(2)附件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3)附件3:《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Visual Foxpro)数据库结构》电子版;
(4)每个学院报送1名《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要认真筛选、优中选优,突出材料规范(内容应包含事迹文字材料、图片、视频素材(受访视频)等用于宣传推介材料,事迹材料应采用第三方人称,突出重点,内容真实,简明扼要,具有较强的触发力和感染力,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后期将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hnsbys)等渠道予以宣传。
2.报送时间
5月22日(周一)上午12:00前,各学院将上述纸质版材料报送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综合楼219房间),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xsglk@zua.edu.cn,邮件以“XX学院2023年省优秀毕业生材料”命名,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谁推荐谁负责”,严格评选程序,精心组织实施,按时报送推荐材料。要根据评选标准和程序,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周密的评选方案,严格执行公示、意见征求等程序,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真正把毕业生的先进典型选树出来。
2.在评选活动中,被评选为“省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如毕业离校前出现结业、未取得毕业资格以及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等不适合授予“省优秀毕业生”称号相关情况的,学院须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相关审批材料,向学校呈报取消其“省优秀毕业生”称号的书面报告,并将其证书和相关材料退回。
3.各学院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从细从严把关,扎实做好遴选推荐工作。学校接受广大毕业生和社会的监督,对评选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查处。
联系人:张艳丽 王昊坤 联系电话:61912588
附件: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
3.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Visual Foxpro)数据库结构
4.2023年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名额分配表
学生处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