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依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校学字201875号)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解除对象

在校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满、尚未解除处分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解除条件

须满足《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校学字201875号)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三十五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三、解除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本人填写并提交《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解除违纪处分申请表》(附件1),后附满足对应类别处分解除规定条件的全部实证材料

2.学院初审。学生所在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依规逐条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将符合处分解除规定的学生信息准确、详实填写《学生违纪处分解除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2)

3.材料报送。学生处分解除工作每月集中办理一批,各学院须在每月20日前将签章完整的《学生违纪处分解除申请信息汇总表》及学生申请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综合楼219房间),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学管科邮箱:xsglk@zua.edu.cn,文件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解除申请信息汇总表”命名。每月20日以后报送的处分解除申请,顺延至下月集中办理。

4.学校审批。学生处集中审核学院提交的各项材料,并将相关材料和处分解除意见主管校领导批准签发处分解除文件

、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召开党政联席会,确保学生管理与教学管理信息的及时有效联通,共同推进相关工作。

2.各学院应认真核查在校期间因违反考试纪律受到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2023届本专科毕业生,联系和督促学生本人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要求,及时提出申请,避免因违纪处分影响其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查。

3.各学院应依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校学字201875号)相关规定,严格审核规范报送学生违纪处分解除申请材料。


附件:1.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解除违纪处分申请表

     2.学生违纪处分解除申请信息汇总表



学生处

202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