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规范管理,推动和促进各学院资助工作精准、全面、长效的机制建设,经研究,决定对2024年各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各学院

二、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依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资助管理工作考核指标体系(2024年修订)》(见附件,以下简称《指标体系》)进行,该指标体系包括基本评价(100分)和附加评价(10分)两部分,满分110分,考核范围涵盖2024年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

三、时间安排

考核工作分为学院自查、学校复评和集中评议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的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学院自查,时间安排为2024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各学院按照《指标体系》考核要求对本院学生资助工作进行逐项自查打分,同时写出自查总结,内容包括:学院资助工作开展的整体情况、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各学院2024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考核自查资料于12月31日前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合楼219)。

第二阶段:学校复评,时间安排为2024年12月30日至31日。本阶段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针对各学院的自查报告以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相关工作记录进行研究复核打分。

第三阶段:集中评议,时间安排为2025年1月3日。本阶段现场展示各学院资助管理工作上报材料,集中评议学院资助工作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

四、提交材料要求

各学院依据《指标体系》开展学院自查和材料整理工作,同时提交相关材料。要求如下:

1、自查报告:须全面反映2024年本院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情况。

2、佐证材料:入选材料要全面精准、重点突出,体现出所对应指标的开展情况即可。

3、装订要求:将自查报告、佐证材料按考核指标的先后顺序装订成册,装订要简洁实用,封面标题为“XX学院2024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考核自查资料”,纸张大小为A4幅面。每项指标所对应的佐证材料前需单独插入一张异色纸作为分隔标记,异色纸上应注明指标编号及名称,佐证材料务须简洁、详实、针对性强。

五、结果评定

1、考核结果按照得分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贷款学生违约率在7%以上的学院不得进入优秀等级、违约率在14%以上的学院视为不合格等级。

2、本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将评出优秀先进单位若干、先进个人若干名,对于评出的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3、本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各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的参考项目之一。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以考核为契机,认真检查总结本院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情况,通过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整改、总结经验,努力推动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资助管理工作考核指标体系(2024年修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