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2024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2024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自付本息回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收内容
需要回收国家助学贷款自付本息全校助学贷款学生本息。
二、目标任务
各学院要提前着手,抓住关键时点,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当年本息回收预测情况制定自付本息回收方案;要实现自付本息回收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确保充足投入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要记录工作痕迹,注重贷后管理档案留存。
三、具体要求
(一)查找逾期学生名单
从贷款系统查找应支付贷款利息和本金逾期学生名单的方法:贷后管理——自付本息回收——批量扣款——查看贷款毕业生名单。
(二)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12月20日是国家助学贷款年度自付本息结算日。各学院要提醒未还清贷款的毕业生把逾期本金和应支付的利息(贷款学生从国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本年度应支付利息)存入支付宝贷款专用账户(建议使用支付宝主动还款功能)。
(三)认真落实目标任务
各学院与未还清贷款的毕业生联系时,必须是有效联系,要及时登录助学贷款管理系统,通过“学生管理—联系记录”模块,记录回收工作痕迹(上级部门依据系统填报情况认定工作成效)。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采用电话、微信或QQ通知、寄送《催收通知书》、线上线下家访等方式,精准施策,逐一联系贷款毕业生,详细讲解助学贷款还款政策。
(四)加强诚信宣传教育
各学院要主动借助新媒体传播优势,多渠道、多形式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和金融常识教育,培养学生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契约精神。要让每一位贷款学生了解贷款违约对个人征信影响,提高贷款学生、家长的责任意识、感恩意识、守信意识。
(五)确保个人信息安全
各学院在本息回收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学生和家长的个人信息,发送各类信息不得包含身份证号码、支付宝账号等敏感信息,并隐去姓名中间内容。本地使用的数据即用即删,档案材料按规定存放在安全场所。防范和杜绝无意识泄露,对于泄露个人隐私信息特别是有意贩卖借款人个人信息的,按国家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四、注意事项
按需还款(息)学生人数,以20元/人标准核定通讯费,用于联系需还款(息)学生。各学院通讯费从本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经费中支出。
12月27日10:00前,各学院将加盖学院公章的《郑州航院贷款毕业生跟踪联系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zxdkzx@zua.edu.cn,纸质版加盖学院行政公章交至校学生资助中心(综合楼219办公室)。
联系人:车运景 马世琦 联系电话:61912586
附件1:郑州航院贷款毕业生跟踪联系登记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