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4〕10号),为加强我校国家助学贷款贷后工作的管理,防范贷款风险,促进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健康持续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

即日起,各学院要有序组织、指导借款毕业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引导学生养成定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习惯。

各学院要及时提醒本院未提交毕业确认申请的借款毕业学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同时做好本院的毕业确认信息审核工作,确保每位借款毕业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按要求完成。原则上,每位借款学生(贷款已结清除外)都需办理毕业确认手续,认真核对每一位贷款毕业生确认表内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包括QQ、微信、电子邮件等)、贷款信息等是否准确,并在系统内进行维护,方便日后催收。具体流程如下:

(一)查询需进行毕业确认学生

各学院登录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管理系统(https://www.zxdk.cdb.com.cn),导出毕业学生名单,并提醒学生及时办理毕业确认。操作路径:高校助学贷款在“贷后管理”菜单“毕业确认”功能模块中导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校学生资助中心统一导出。

(二)借款学生申请毕业确认

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www.csls.cdb.com.cn/),核对个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包括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三)毕业确认

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办理确认,各学院登录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管理系统对学生的毕业申请进行确认审核,重点核实家庭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工作单位电话、家庭地址、工作单位地址等信息的真实性,审核无误后从系统中导出毕业确认表交给学生。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路径:学院在“贷后管理”菜单“毕业确认”功能模块进行审核。

(四)告知注意事项

办理毕业确认手续时,各学院应对借款学生进行贷后政策、诚信知识和金融知识的教育,告知借款学生贷后管理要求、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提醒学生牢记学生在线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养成定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习惯,特别是在变换工作、联系方式、联系人后要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修改有关信息。各学院还应告知学生在每年11月1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本年应还利息、应还本金的数额。同时,各学院应加大2024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新政策及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的宣传力度。

二、高校助学贷款按权限修改错误数据信息

各学院要认真核对借款毕业生的每一笔合同信息,在核对过程中如发现错误信息应一并提交修改,避免出现几笔合同中只修改一笔错误信息的情况(展期学生除外)。其中贴息截止日期错误的信息,需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附件1);到期日期错误的(仅限2015年(不含)以前签订的贷款合同),应随同贴息截止日期错误信息一并上报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待审核汇总后交由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统一进行审核(附件2);其他类别的错误信息联系校资助中心在信息管理系统内审核修改。因学院没有报送错误信息导致学生产生额外利息,学生主张的经济损失由学生所在学院承担。

三、修改错误信息上报方式和时间

如需要进行贴息截止日期的修改,由学院在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内统一提交申请,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学院报送的错误信息更正申请表与系统内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高校负责人完成提交。请各学院于5月17日之前将错误信息报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学生资助中心将于6月26日前核对完毕。错误数据修改完毕后,请各学院认真核对修改后的信息,发现修改有误等情况应及时反馈。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和就学信息变更

各学院在通知生源地贷款学生进行毕业确认时,需提醒学生若出现就学信息错误或学籍发生异动,应尽快联系市、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以便学生在读期间继续享受贴息政策。具体流程如下: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前往贷款申请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

五、贷款毕业生注意事项

(一)年度还息

根据贷款合同约定,贷款学生自毕业当年的7月1日起自付利息,并且在每年的12月20日前需偿还本人当年利息,否则即构成违约。贷款学生毕业后应将还息金额于当年12月20日前通过支付宝主动还款或足额存入本人助学贷款支付宝账户中,国家开发银行在12月21日进行扣划。

(二)如何避免出现违约

1.毕业离校前认真核对本人贷款信息并阅读毕业确认表须知。

2.及时与学校联系更新本人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3.经常与原所在学院联系,每年按时偿还利息。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学院要通过电话、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对本学院借款毕业学生进行逐人联络,确保能和借款毕业学生保持有效沟通,安排专门的时间和地点告知贷款毕业生进行毕业确认相关事宜。

(二)严格时间,按时报送

各学院对因退学、休学等特殊原因未能申请毕业确认的学生,分别填写《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未毕业确认统计表》(附件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未毕业确认统计表》(附件4)于5月17日之前报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不定期通报各学院毕业确认工作进度,并将其纳入年度资助考核指标体系。请各学院严格按上述时间规定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通过电子邮箱报送,压缩文件标注学院名称,电子邮箱地址:zxdkzx@zua.edu.cn)。

(三)加强宣传,诚信还贷

各学院应积极开展资助政策宣讲“两节课”活动,在全体毕业生离校前上一节资助政策宣传课,宣讲国家助学贷款知识和业务办理流程,避免学生因国家助学贷款逾期对工作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联系人:运奕帆  联系电话:61912586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