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教办资助〔2023〕329号)和《郑州航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5857名获得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了资格复核。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实确认,其中,8位学生因休学、入伍等原因造成学籍异常,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将其国家助学金收回并转助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调增调减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反映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5日—3月29日

联系电话:61912586

联系邮箱:zxdkzx@zua.edu.cn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