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校学〔2019〕88号)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我校毕业生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校2021届本专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定要求:
(一)评定条件依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校学字[2019]88号)相关规定执行,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比例进行评选:一等奖学金评奖人数占学生总数的2%、二等奖学金评奖人数占学生总数的3%、三等奖学金评奖人数占学生总数的5%。
(二)各学院应按规定制定本学院评定细则,按量化考核综合成绩依次排序,推荐初评名单应在本学院网站、学生年级网络交流群上同时公示5个工作日,并公示咨询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及时处理学生异议。
(三)学生通过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gxzz.haedu.gov.cn)提出申请,填报信息。学院通过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ywxt.gxzz.haedu.gov.cn)进行审批。
(四)学生处将对各学院的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取消评奖资格并收回评奖指标。
(五)填报材料时,不得删减、更改原表格内容和格式。
三、 相关要求
(一)材料清单(均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1.学院公示网页图片1份;
2.郑州航院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1份;
3.郑州航院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获奖名单(Word格式)1份;
4.郑州航院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统计表(附件2)1份;
5.本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1份。
(二)报送时间
1.4月8日前,学院完成初评和公示。
2.4月15日前,各学院将材料纸质版报送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综合楼219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glk@zua.edu.cn。联系人:张艳丽,电话:61912588。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根据通知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次奖学金评定工作。
附件:1.郑州航院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申请表
2.郑州航院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统计表
3.郑州航院2021届毕业生综合奖学金评定指标
学生处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