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校学字〔2018〕77号)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我校毕业生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1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要求
(一)评选条件依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校学字[2018]77号)相关规定执行,“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学生总数的15%、“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学生总数的0.3%、“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学生总数的5%、“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学生总数的0.25%。
(二)各学院应按规定制定本学院评选细则,按量化考核综合成绩依次排序,推荐初评名单应在本学院网站、学生年级网络交流群同时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公示咨询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及时处理学生异议。
(三)学生处将对各学院的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取消评先资格并收回评先指标。
(四)填报材料时,不得删减、更改原表格内容和格式。
三、评定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材料要求
1.学院公示网页图片1份;
2.郑州航院毕业生先进个人登记表(附件1)1份;
3.郑州航院毕业生先进个人名单(word格式)1份;
4.郑州航院毕业生先进个人统计表(附件2)1份;
5.本学院“先进个人评定细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二)报送时间
1.4月8日前,各学院完成初评和公示。
2.4月15日前,各学院将材料纸质版报送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综合楼219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glk@zua.edu.cn。联系人:张艳丽,电话:61912588。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根据通知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次评先工作。
附件:1.郑州航院毕业生先进个人登记表
2.郑州航院毕业生先进个人统计表
3.郑州航院2021届毕业生先进个人评定指标
学生处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