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校学[2019]88号)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我校毕业生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校2020届本、专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定要求:
(一)评定条件依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校学字[2019]88号)相关规定执行,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比例进行评选:一等奖学金评奖人数占学生总数的2%、二等奖学金评奖人数占学生总数的3%、三等奖学金评奖人数占学生总数的5%;
(二)各学院应按规定制定本学院评定细则,按量化考核综合成绩依次排序,推荐初评名单应在本学院网站、学生年级网络交流群上同时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并公告咨询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及时处理学生异议;
(三)学生处将对各学院的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取消评奖资格并收回评奖指标。
(四)填报材料时,不得删减、更改原表格内容和格式,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
三、 评定材料报送时间、要求:
(一)报送材料:
1、学院公示网页图片;
2、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毕业生综合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一份;
3、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毕业生综合奖学金获奖名单(Word格式),一式一份;
4、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毕业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统计表(附件2,Excel格式),一式一份。
5、本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
(二)报送时间、要求:
学院将各项材料电子版汇总2020年4月30日前发送至学生处邓思佳老师OA便签,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纸质版待学生返校后报送至学生处。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根据通知要求按时、保质完成评选,确保毕业生评先评奖工作的顺利和圆满。
学生处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