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校学字[2018]77号)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我校毕业生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0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要求:

(一)评选条件依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校学字[2018]77号)相关规定执行,“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学生总数的15%、“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学生总数的0.3%、“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学生总数的5%、“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学生总数的0.25%;

(二)各学院应按规定制定本学院评选细则,按量化考核综合成绩依次排序,推荐初评名单应在本学院网站、学生年级网络交流群同时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并公告咨询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及时处理学生异议

(三)学生处将对各学院的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取消评奖资格并收回评奖指标。

(四)填报材料时,不得删减、更改原表格内容和格式,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

三、评定材料报送时间、要求:

一)报送材料:

1、学院公示网页图片;

2、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毕业生先进个人登记表(附件1);

3、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毕业生先进个人名单(word格式);

4、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毕业生先进个人统计表(附件2);

5、本学院“先进个人评定细则”(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送时间、要求:

学院将各项材料电子版汇总2020年5月8日前发送至学生处邓思佳老师OA便签,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纸质版待学生返校后报送至学生处。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根据通知要求按时、保质完成评选,确保毕业生评先评奖工作的顺利和圆满。

                                                                  学生处

2020年4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