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展期是指在校期间(通常是指毕业生)考入研究生或专科升入本科教育(必须为全日制教育)的贷款学生,可按学制年限办理贷款展期手续。展期期间可继续享受财政部门贴息。

   办理展期的学生须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出展期申请,打印《展期变更单》1份。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离校前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备案并领取《展期申请表》2份或到校学生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考入学校公章(研究生处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然后同研究生(硕升博或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要复印正反面)等材料各一式两份一并提交或以邮政特快专递(EMS)形式寄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注明“展期”字样),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展期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

    学生在10月9日前主动和学校联系查询展期材料是否完备,学生可于12月1日至12月20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办理结果。如未提出申请或未办理好展期手续,学生仍须自付利息。错过展期受理时间的贷款学生可在下一年度相同时间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毕业当年7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产生的利息由本人自付,国家不再予以补贴。

    办理时间:每年9月30日前。

    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西路15号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合楼231室)  邮编:450046

    联系人:牛老师 电话:0371-60632586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