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河南省2017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7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的要求及《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优秀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7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模范遵守法纪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曾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4、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6、积极创业,参加过各种创业比赛并获得相关荣誉的毕业生优先推荐。

7、获得2017届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三、评选比例

各学院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应届毕业生人数的3%(详见附件1)。其中,评选推荐的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中,创业大学生所占比例不得低于最终评选人数的10%

四、评选程序

(一)资格审查。各学院应对参评学生进行资格及相关信息认真审查,一经上报,不再修改。

(二)预选。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出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名单。

(三)公示。预选名单必须在各学院公示3天以上,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师生监督。

(四)相关表格填写与报送:

1、被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需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附件2),(统一用A4纸型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

2、《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汇总表》由各学院汇总填报(附件3);

3、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汇总表、公示材料必须于45日之前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综合楼234),同时上报《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汇总表》电子版,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六、评选要求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二)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各学院在评选中要按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选质量。

(三)评选工作所有材料及表格需经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核签字,并加盖各学院公章。

附件1:2017年各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额.docx

附件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docx

附件3: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docx

 

学生处

2017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