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2017〕52号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省委高校工委、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的通知》(教办思政〔2017〕659号)文件精神,全面了解我校学生涉嫌传销情况,掌握涉嫌传销学生的基本信息,并在全校学生中做好警示教育工作,营造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经研究,学校将开展排查全校涉嫌传销学生情况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全校学生

    二、排查内容

     (一)排查人数,做好回访工作。各学院积极组织排查、回访工作,梳理近年来误入传销组织的学生人数,组织专业老师、辅导员和心理辅导站的老师对解救同学的生活、心理以及专业学习进行定期回访。

     (二)推荐典型,做好警示教育。通过学生自己的案例,通俗易懂的向广大师生阐述传销活动的概念、本质、形式、流程、危害,以及当前传销活动的一些新动向、新手法,揭露传销的迷惑性、欺骗性及危害性,同时教导同学们应当如何面对传销、辨别传销、从而保持清醒的头脑,避免上当受骗,免遭传销陷阱。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从安全稳定、构建平安校园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此项排查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此项工作的特点,制定适当合理的排查方案,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梳理典型,做好警示教育。各学院要根据本学院涉嫌传销学生的实际情况,梳理典型,做好涉嫌传销学生的各项教育工作和全院学生警示教育工作;并向学校推荐1项典型案例。

   (三 )确切数据,及时报送。各学院详细排查,掌握确切数据,并于本周四(11月16日)之前将数据及典型案例报送至学生处思想教育科,电子版请发送车运景OA便签。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