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2017学年考取研究生学生所在学院
奖励学生活动经费的通知
各学院:
为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风建设,营造浓厚考研氛围,进一步提高应届毕业生考研录取率,根据《郑州航院关于鼓励学生报考研究生的管理办法(修订)》中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对2016-2017学年考取研究生学生所在学院奖励学生活动经费,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对本单位2016-2017学年考取研究生的学生进行统计并填写汇总表(务必采用excel格式,见附件);
二、各学院需将本单位学生考取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纸)按照汇总表顺序编号装订,首页需注明单位、复印件总数并加盖公章;
三、各学院于11月30日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汇总表、汇总表电子稿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综合楼234房间),电话60632588;
四、学生处将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奖励经费由财务处划转至各学院学生活动经费专用账户,奖励经费必须按规定用于开展学生考研辅导等相关工作。
五、逾期没有上报相关材料的学院,视作2016-2017学年没有学生考取研究生;
附件:考取研究生情况统计表.xlsx
学生处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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