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教办〔2016〕1002号)的要求,以及我校12号楼314宿舍火险情况的通报,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保障广大同学生命和财产安全,进一步排查我校学生宿舍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检查主要以清查、收缴和代管各类违章电器、明火器具、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私拉乱接的电线和管制刀具等,具体包括:
(一)在学生宿舍违章使用和存放的热得快、电饭锅、电磁炉、电热杯、电热毯和电熨斗等各种大功率电器;
(二)在学生宿舍使用和存放的酒精炉、煤油炉等各类明火器具;在宿舍使用和存放的酒精、鞭炮、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有腐蚀性、有毒性、有害性和有刺激性气味的化学物品;
(三)室内外私拉乱接的电源线、网线等;
(四)室内堆积、存放的废旧书籍、报纸、杂物等各种易燃物品以及各类管制刀具等其他安全隐患;
(五)学生宿舍其他安全隐患。
二、检查时间、形式
检查分为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两个阶段,具体时间为:
(一)学院自查、整改。1月9日前,各学院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学院所属的所有学生宿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
(二)学校检查。1月10日―1月11日,学生处、后勤处和保卫处等有关部门对学生宿舍的安全工作进行联合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参与此次安全检查工作,切实解决危害到广大学生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的各类隐患问题。
(二)各学院要组织学生进行集中安全教育工作,不断加强学生的安全、法制、纪律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同学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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