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有关要求,为促进我校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水平规范化,提高国家助学贷款的本息回收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通过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对贷款学生进行家访等有关事宜。具体要求如下:
一、此次家访重点偏向本金或利息逾期超过90天的借款毕业生,各学院要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订调查方案,明确目标任务。
二、对于贷款逾期超过9 0天的借款毕业生,各学院应从国家助学贷款系统中贷后管理→本息回收→催款管理模块导出《国家开发银行逾期助学贷款催收通知书》(格式见附件,以下简称《催收通知书》),向借款毕业生直接送达或邮寄《催收通知书》一式两份,被催收对象保留一份,催收人留存一份。向借款人直接送达催收通知书对必须明确告知其系受开行委托送达的事实。催收通知书应由借款学生本人签收。若借款学生不在,可以由共同借款人或与借款学生同住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亲属签收。亲属签收时,应要求该亲属写明其与借款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身份证号,并通过邻居、基层组织核实签收入亲属身份。
三、《催收通知书》应要求借款人在通知书下方空白处(或以其它书面形式)声明本人已收到,并签名、捺手印。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组织、精心策划,努力提高调研效果,使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为加强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的重要措施,以推动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的开展。
附件: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催款通知书
2017年1月6日
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催款通知书
尊敬的 :(身份证号: )
根据您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的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截至 年 月 日,您的助学贷款已出现逾期,具体逾期信息见下表:
合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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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本息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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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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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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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息(含逾期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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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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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结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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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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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11月外每月20日为逾期还款日,请您尽快如约归还逾期本息,并注意以下事项:
1、根据借款合同有关规定,未按约定还款,连续拖欠超过1年且不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校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国家开发银行和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校有权在不通知您本人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上公布您的欠款情况;
2、您的逾期记录已进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数据库(可凭身份证到当地人民银行征信处查询)。请您收到本通知书后,尽早还款,以减轻因不良信用记录对您今后经济生活产生的影响;
3、根据借款合同,国家开发银行将对您的逾期本金按天计收罚息,罚息将随逾期天数的增加而增加,您可以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或咨询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查询逾期详情;
4、如您需要提前还款,您也可以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联系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校提出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应还金额存入您的还款账号。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0371-60632586(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回执请寄:(郑州市大学中路2号)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资助中心
年 月 日
催款回执确认书
我已收到 年 月 日发送的《国家开发银行逾期助学贷款催收通知书》,确认截至 年 月 日 拖欠助学贷款本金 元,利息及罚息 元,我将尽快按照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约定偿还所欠逾期本息。
签名(捺印):
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联系电话: 最新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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