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5-2016学年在校生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及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各学院: 2015-2016学年在校生评先、评奖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个人和奖学金的评定:请各学院根据《郑州航院优秀学生表彰奖励办法》、《郑州航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好2015-2016学年在校生评先、评奖工作。 二、先进班集体的评定:各学院根据《郑州航院优良学风班评比与奖励办法》、《郑州航院先进班集体评比与奖励办法》、《郑州航院先进班集体标兵评比与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班级积极申请优良学风班或先进班集体(标兵),做好班级创建工作总结,填写《优良学风班申请表》或《先进班集体(标兵)申请表》。参评校级先进班集体标兵的班级需提供不少于3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所有材料由各学院审核,加盖行政公章后报送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综合楼234房间)。 三、评定时间: 1、9月20日—9月25日:各学院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做好评先、评奖的相关准备工作。 2、9月25日—10月7日:各学院完成初评和公示。 3、10月8日—10月10日:各学院将初评结果报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综合楼234房间)。 4、10月11日—10月18日:学生处审核及全校公示阶段。 5、10月19日--10月25日:印制和发放表彰文件、各类证书。 6、11月2日--11月8日:发放奖学金。 四、评定要求: 1、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和完善评定细则,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同时,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认真传达文件精神,及时通知到每位学生,确保学生了解政策、思想稳定。 2、2016年转专业的学生在原学院参评。 3、推荐名单应在各学院宣传事务栏、网页上同时公示5天以上。 4、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先、评奖的有关条件,认真审查,严把质量关。学生处将对各学院的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取消评奖资格,指标学校,不再增补。 5、相关材料和表格,必须用黑色或碳素墨水认真填写或打印,加盖行政公章后汇总报送。 6、各类表格请到学生处网页下载,所报送资料,其格式请务必按照本通知附件形式报送,各类表格必须盖章完整,不得缺项。 7、请报送以下纸质材料(加盖行政章):本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评审报告、公示材料、咨询电话和邮箱的公告材料。 8、各学院务必将所有评先、评奖的电子文档压缩至一个压缩包,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xsglk@zzia.edu.cn。(压缩包内包含:1、先进集体推荐统计表的Word文档及Excel文档;2、先进个人推荐统计表的Word文档及Excel文档;3、奖学金推荐统计表的Word文档及Excel文档。)  附件1 郑州航院2015-2016学年各学院在校生奖学金评定指标.xlsx
  附件2 郑州航院评先评奖类评定材料示范文档.docx
  附件3 郑州航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4: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先进个人登记表.docx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