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航院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15-2016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工作即将展开,现就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岗位介绍
根据工作的性质和实际情况,我校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1、固定岗位:一般持续一个学期的长期性岗位,申请学生主要从事单位日常辅助性工作。
2、临时岗位:为临时性、突击性工作任务设置的,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二、岗位设置程序
1、校内需设置固定勤工助学岗位的单位,由设岗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郑州航院校内勤工助学设岗申请表》;临时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由各用工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于用工前申请。
2、请各单位于9月6日前将填写好的申请表送交办公楼B219学生处学生管理科,逾期将不予办理。
3、请各用人单位于9月17日—18日自行组织招聘活动,学生处不再组织集中招聘。各单位须将具体招聘时间和地点在《郑州航院勤工助学设岗申请表》上填写清楚,由学生处汇总后统一面向学生发布。
4、招聘时,各用人单位收取拟录取学生的《勤工助学申请表》(一式三份),并签字(盖章),于招聘结束后送至学生处进行贫困生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组织学生上岗工作。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