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4—2015学年,在校党政的正确领导和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我校勤工助学工作有序开展。为表彰先进,根据《郑州航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对2014—2015学年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4—2015学年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在校本、专科生。
二、评选要求
1.学习态度端正,评选年度内无功课不及格现象;
2.评选年度内参加勤工助学工作不少于6个月;
3.在勤工助学工作中遵守校规校纪和用工单位的管理制度;
4.在勤工助学工作中认真负责,表现突出,成绩优异。
三、评选比例
原则上各用工单位推荐的先进个人人数不超过本部门勤工助学学生人数的30%(四舍五入);上岗学生人数为3人以下的,先进个人评选人数为1人。
四、评选程序
用工单位根据评选条件,结合学生实际工作表现择优推荐。
1.用工单位从学生处网站下载填写《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表》(附件1)和《郑州航院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经用人单位、学生所在院(系、部)签字盖章后,以用工单位为单位,于6月30日前报送至办公楼B219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2. 学生处对各单位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对候选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审程序进行评选,宁缺毋滥,确保评选质量。
附件:1. 郑州航院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表
2. 郑州航院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1:
郑州航院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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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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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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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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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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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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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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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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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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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册困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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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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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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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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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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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系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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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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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审核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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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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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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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郑州航院2014—2015学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
用工单位(盖章): 现有岗位总数: 拟推荐人数: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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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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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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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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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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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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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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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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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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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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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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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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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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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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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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