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生宿舍导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调动新生宿舍导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新生宿舍导师制工作条例(试行)》和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对2014—2015学年在岗新生宿舍导师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现将有关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新生宿舍导师考核及评优工作
1、考核方式:在本人书面总结的基础上,院(系、部)对新生宿舍导师工作手册进行查阅,根据本人实际工作情况,填写考评意见。
2、评优标准
(1)工作表现突出,且每月平均深入学生宿舍不少于四次;
(2)能够掌握宿舍学生的基本情况、日常表现和思想动态,发现不良倾向及时向单位有关领导反馈和回报;
(3)所负责宿舍学生无重大违法、违纪和安全事故发生。
3、评优比例
各院(系、部)推荐的优秀新生宿舍导师不超过本院(系、部)聘任新生宿舍导师人数的30%。
4、学校审定
各院(系、部)推荐评选的优秀新生宿舍导师上报学校党委审定。
二、相关要求
1、考核结果将作为其他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并作为所在单位个人全年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各院(系、部)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新生宿舍导师进行考核评优,学校将对工作成绩显著者进行表彰奖励。
2、各院(系、部)请将新生宿舍导师工作手册及优秀新生宿舍导师工作总结于6月30日17:00前报送学生处思想教育科(办公楼B217)。
2015年6月24日
|